冬季慎防酒駕 酒後不開車 代駕可服務

 冬季期間,傳統上大多有「冬令進補」的習慣,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,不論是開車或是騎車,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,切勿酒後駕車回  家。民眾酒後如有移動需求可選擇以下交通方式:

一、 指定駕駛:同行中1人不喝酒,負責開車送喝酒的朋友回家。
二、 改搭計程車:透過手機APP叫車,或可利用市話免付費叫車專線0800-055-850及車隊代碼叫車。
三、 酒後代駕服務:由計程車駕駛前往民眾所在地點代為開車,將民眾及愛車安全送達目的地。
    酒後代駕參考服務費以里程10公里為基準,10公里以內收費不超過1,000元;10公里以上,每2公里加收之服務費用不超過100元。另為方便民眾利用酒後代駕服務,除可使用市話免付費叫車專線,也能利用臺北好行APP系統,點選「計程車」進入「酒後代駕」服務點選各計程車隊專線叫車。亦或是民眾在飲酒前或飲酒後,可以請店家協助幫忙撥打電話叫車。
    酒後駕車是違規而且危險的行為,喝酒後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.15毫克,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,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.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,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,且車輛必須被移置保管,還需要吊扣駕照;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.25毫克,更會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,另拒絕酒測者將直接以18萬元裁罰。交通局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「酒後勿開車,平安回家最重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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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車禁行騎樓。
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,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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